首 页 |
  政务公开 |  热点专题 |  组织机构 |  政务信息 |  统计资料 |  政策法规 |
  统计制度 |
  统计知识 |  信息工程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即时新闻
文章关键字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9-05-20  【部门】:国家统计信息网  【阅读人数】: 1095

      325,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处分规定》自5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但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在统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削弱了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信息基础,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加强统计工作的纪律性,及时有效地处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共15条,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对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查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推动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相关文章
·关于谨防利用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有关书籍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2009-08-07 17:05:04.0)
·关于谨防利用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有关书籍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2009-08-07 17:04:57.0)
·贵州省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形式多样(2009-07-16 10:41:20.0)
·关于谨防利用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有关书籍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2009-06-11 10:28:58.0)
·省统计局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6-09 12:24:17.0)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新设定了哪些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种类?(2009-05-20 14:29:38.0)
·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2009-05-20 14:22:37.0)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5-20 14:20:34.0)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答记者问(2009-05-20 14:19:30.0)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做客新华网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5-20 14:19:15.0)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答记者问(2009-05-20 14:18:39.0)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做客新华网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5-20 14:15:31.0)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做客新华网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5-20 14:15:30.0)
·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司长做客新华网解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09-05-20 14:14:16.0)
 
 
 
 
打印】【关闭
Copyright(c) 2004 贵州省统计局计算处
电话:86-851-5287256 5280864 传真:5283543 电子信箱:jsc_gz@stats.gov.cn
这是网站的第 719342 次被访问 今日访问量: 75 次    当前在线人数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