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09-06-23 【部门】:设管处 【阅读人数】:
420
|
| |
近日,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部署全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通知》就开展好调查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高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是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要求各地统计局和调查人员要加强学习《调查方案》及有关文件,保证执行《调查方案》不走样、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规范选取典型调查的样本单位,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认真编写分析报告。要求加强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及典型实例编写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分析、总结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四是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要求认真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乡镇统计机构建设模式,发掘、总结乡镇统计机构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撰写“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交流推荐材料”,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打印】【关闭】 |
|